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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之指定辩护的法律解读 诉讼代理人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2021年10月25日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宋,北京著名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之指定辩护的法律解读

  主体:只能是由人民法院来指定;


  对象: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必须存在法定情形,即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三、指定辩护的情形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1、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具有外国国籍的;


  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诉讼代理人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一、诉讼代理人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实施意见第6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法院认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两类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因此不能做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制度的设立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对于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也不能做诉讼代理人。还有法院认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这是一条弹性规定,至于哪些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司法活动中由法院决定,现实生活是多变复杂的,做此规定符合我国国情。


  第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我们说的;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这3种人如果有上述的情况,也是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的。




  二、我国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员有哪些

  1、律师,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与其他诉讼代理人相比,律师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诉讼经验,能够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律师已成为诉讼代理人的主体部分;


  2、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他们与当事人的关系密切,对案情也比较了解,由他们担任诉讼代理人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有关社会团体或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这是我国代理制度的独特性,有关的社会团体担任诉讼代理人,是以团体推荐的人的名义代理诉讼,以便反映团体的意志,比如妇联可以推荐其工作人员作为某个妇女在诉讼上的代理人,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工会可以推荐其工作人员作为某个会员在诉讼上的代理人。


  4、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这是一条弹性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委托诉讼代理人未作特别的限制性规定,除上述人员以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但为了避免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并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其他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法院对这类诉讼代理人的知识、能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三、诉讼代理人所具哪些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所整理的有关诉讼代理人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得知的是诉讼代理人一定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一定是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哈,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中专业且具有权威的律师一定可以解答您的疑惑,最后,希望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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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德武——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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