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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担任作辩护人 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有利辩护原则
2021年12月9日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宋,北京著名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哪些人可以担任作辩护人

我们都知道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尤其是刑事审判阶段委托辩护律师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生活中,也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原因聘请绿化四担任辩护人。除了律师,还可以请哪些人作辩护人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都有哪些人可以担任作辩护人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可以请哪些人作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人可以担任作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辩护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律师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资格,并且经过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虽然取得律师资格但未登记注册的,仍不得以律师身份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另外,律师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同时该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现役军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聘请军队中的或者地方的律师作为辩护人。

外国人、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辩护人。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鉴于我国当前的律师队伍尚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为了有效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工会、妇联、共青团、学联等群众性团体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可以推荐公民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实际上扩大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选择范围,因为除了监护人不再限定近亲属,而是亲戚朋友都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这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及时委托到辩护人,解决请律师难的问题和及时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十分有利的。

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辩护委托书。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聘请辩护人时,必须要慎重,因为刑事诉讼程序是非常严谨的,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如果聘请的辩护人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不够,将会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益。为了自己的亲人着想,我们建议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辩护律师作辩护。

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有利辩护原则

一、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有利辩护原则

有利辩护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

辩护是基于辩护权产生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也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据此形成的辩护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被告人从刑事讼诉活动一开始就可以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材料和意见,反驳对他的控诉,为自己辩护。

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或其他人为自己辩护。

法院有义务为没有委托辩护人或特殊情况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辩护人的资格、权利和义务都是法定的。

辩护顺序由法律规定。

二、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律师;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三十四条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辩护委托书。

第三十五条一名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不得超过两人。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辩护本身对犯罪嫌疑人就是有利的,但指望辩护就可以不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也是不太可能的。辩护制度其实也不是为了和公平正义及司法机关作对,是要从根本上保障审判程序可以按照相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但每一条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依据也必须要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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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德武——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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