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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意见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2016年4月24日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我市出台意见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近日,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普法办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司法、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努力把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一是建立案例分析整理制度。精心筛选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特点、社会公众不同需求和运用案例开展法治宣传的实际需要,做到既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化解社会矛盾,又有利于提高司法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各级司法、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每季度向同级普法办报送典型案例1次。 二是建立案例发布宣传制度。通过普法网站、门户网站、报纸等大众传媒、微信等新媒体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法律提示。充分利用 法律七进 、法治文化建设阵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法治创建活动等载体推进以案释法工作。采取网上直播案件审理、吸纳群众参与矛盾化解、展播优秀法治文艺节目等形式,把每一件案件审理、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都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 三是建立案例学习宣讲制度。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定期开展以案释法学习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同时,继续深入基层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各级司法、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每季度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不少于1次。 四是建立案例请示通报制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司法办案程序和新闻纪律。运用重大敏感案例以案释法,应就释法的方式、内容、时机等征求所在单位新闻宣传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应报上一级领导机关批准。积极探索以案释法工作路径,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级普法办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各单位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来源: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冷德武——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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