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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情人借200元未果 男子翻脸抽刀狂刺43刀
2017年8月25日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因身上积蓄用光,欲向情人借200元回家,遭拒绝后心生不满,持刀疯狂刺杀情人致其死亡,并致劝架二人轻微伤。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罗某系湖南人,因在江西省抚州市务工,与被害人邹某相识。此后,罗某将邹某视为情人,并经常给邹某钱用。2011年1月24日中午,罗某以回湖南老家为由,到邹某所工作的美容店,找到邹某并向其要200元路费,邹不同意,邹某的朋友刘某见状给了罗某100元。罗某虽然接过100元钱,但内心对邹某很不满,认为他平时对邹某那么好却没有得到回报,遂起报复邹之念。同日下午5时许,罗某携一把单刃水果刀闯到美容店,与邹某在该店楼梯相遇后,罗某掏出水果刀疯狂刺向邹某胸、腰背部等处,并将前来劝阻的陈某及朱某刺伤致轻微伤。罗某看见邹某倒在楼梯上,便将刀丢掉,走出店门并滞留在店外,被接警起来的公安人员抓获。邹某因刺破肺脏、纵膈及肝脏后引起大失血休克死亡。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因借钱一事未成,故意持刀刺杀被害人邹某四十三刀,当被害人陈某、朱某上前劝阻时,又持刀刺杀陈朱二人,造成邹某伤重死亡、陈朱二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虽是因情感纠纷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罗某也具有视为自首的情节,但被告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法定和酌情可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足以减轻对被告人罗某犯故意杀人的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转自中国法院网

来源: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冷德武——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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