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案例
文章列表
为筹毒资男子盗窃未遂挥刀拒捕被判刑
2017年12月26日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广西浦北县一男子因无钱购买毒品来吸食,竟光天化日下入室盗窃,不料被群众发现后,被告人刘胜岩为逃脱抗拒抓捕,又持刀威胁在场群众。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胜岩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1年12月19日下午,被告人刘胜岩因无钱购买毒品吸食,与“马兰三”(另案处理)合谋盗窃后,便租乘一辆面包车窜到龙门镇马兰村委会黄塘村,盗窃王小茂家里的洗衣机、铜线及音箱等物品并用蛇皮袋装住。之后,他们就将装满东西的两个蛇皮袋、音响、洗衣机等物品放到“马兰三”车上。搬运物品过程中,就听到一个妇女喊抓贼,接着,有很多群众跑出来围着其,其拿出一把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欲刺他们。后来,其被群众抓住,并被扭送至龙门派出所,“马兰三”则逃跑了。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的小天鹅全自动洗衣机及铜线价值人民币1129元。

  被告人刘胜岩于2001年6月18日,因犯爆炸罪被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00年12月28日至2005年12月27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胜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有前科劣迹,为吸毒而抢劫,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一条的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冷德武——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13661272721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66127272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