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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羁押手续怎么办理
2020年11月29日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羁押是维护我国治安秩序的一种法律手段,是一种强制的措施,当然不只是有在当地羁押的情况,异地羁押也是很常见的,接下来由为您介绍该如何办理异地羁押手续。

  一、异地羁押手续怎么办理

  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收押。

  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

  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需要临时寄押的,凭中的和电子法律文书的打印件,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6.判决前未被羁押,一审判决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需要收押的,凭一审判决书和收押。

  7.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执行完毕、需要收监执行的罪犯,凭执行机关的收押。

  8.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罪犯,凭人民法院撤销假释、缓刑的裁定书和原判决书收押。

  9.再审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凭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或者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收押;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异地开庭,需要临时羁押在异地看守所的罪犯,异地看守所凭刑事再审的诉讼文书、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案件的手续收押。

  10.判决前已经羁押的罪犯留所服刑的,凭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收押;判决前未被羁押,判决后需要收监执行刑罚的罪犯,凭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收押。

  已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因发现新罪需要解回看守所羁押的,凭、收押;因其他案件需要解回配合侦查的,凭办案机关的公函收押。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印章不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二.异地的羁押能否转到本地羁押

  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因此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羁押,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

  刑事诉讼法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这条规定,采取的是以最初受理地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不过,说的是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而不是应该,具体还要看当地法院的裁定结果。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与异地羁押手续办理相关的法律知识,针对于异地羁押的情况,若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必要的时候经过协商可以移送犯罪地的法院进行审判。


来源: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冷德武——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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